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专项整治、社会关注、隐蔽性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确定重点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清单,适时更新公布在市局门户网站。2026年上半年举报清单,置顶公布在市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模块。
1、社会公众可登录“e福州”,搜索“市场监管e治理”——“随手拍”模块,高效便捷抓拍、留存、举报违法线索;
2、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
(四)伪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
(五)在食品中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六)非法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的,以及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的;
(八)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含有严重超标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加工、制作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擅自使用官方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特殊标志,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五)在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未经周期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接着使用、破坏出租车计价器准确性。
(一) 殡葬服务经营者和丧葬用品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二)殡葬服务经营者和丧葬用品经营者对提供的殡葬服务或销售的丧葬用品未明码标价;
(三)殡葬服务经营者和丧葬用品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如谎称丧葬用品和殡葬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相对较等方式提供殡葬服务或者销售丧葬用品,提供殡葬服务或者销售丧葬用品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和其他价格信息等。
(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原料加工食品;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公司制作许可证等材料来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一)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