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有关人员于会议真正开始前 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真正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真正开始前的 20分钟内向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分钟,股东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能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截止至2025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3、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5、推举负责股东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6、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董事 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关于确认监事 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2024年 5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及《泰禾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对 202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梳理,并根据 2025年的经营计划,对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泰禾智能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469,611.0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42,414,245.57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83,761,777.84元。
根据 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83,375,3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71,76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180,103,59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9,005,179.6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94%。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271,76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介绍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家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泰禾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 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纪律处分 3次、自律处分 1次。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证券代码:300390)、八方股份(证券代码:603489)、柏诚股份(证券代码: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证券代码:002081)、富士莱(证券代码:301258)、五洲医疗(证券代码:30123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兴源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项目质量复核人孔令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 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了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合肥正远、卓海智能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合肥正远、卓海智能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泰禾光电厂房
6、经营范围:智能包装机械、自动称量机械、智能设备、包装材料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信息标志、识别及产品防伪防窜、追溯技术、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 7栋5层 515-01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泰禾智能持股 95.6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能够减轻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5年 3月 2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0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2.33%;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 34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2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公司 2025年度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节约财务费用、降低风险、加强资金管理,拟由公司(含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1、代开保函额度
由公司(含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保函。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上述事项经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目前已成立的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在有效期限内新成立的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将通过加强保函管理、加强财务和内审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监控跟踪保函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注:①公司于 2021年 5月 10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合计 9,980.5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②公司于 2022年 5月 6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 252.9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故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数大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始拟投入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855.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于 2021年 4月 16日、2021年 5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1年 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 2021年 6月2日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 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 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4月 8日、2022年 5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于 2022年 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 252.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 3月 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 6月 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6月 17日,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
截至 2025年 3月 15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节约了支出。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448.37万元后的剩余金额 595.8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年 3月。
截至 2025年 3月 15日,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 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及新增加研发人员,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近两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非技术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年 3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后期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公司战略规划与募投项目的协调性,结合自身业务布局方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设备、人员及其他资源上所需的募集资金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 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了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财务情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智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